一、「內政部指定祭祀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
法」及範本(電子檔),可至內政部「全國宗教資訊網」(網址:https://religion.moi.gov.tw)「最新消息」區下載參用。
二、請祭祀團體於111年5月30日前完成訂定並報民政局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