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止電子煙,輸入、廣告、販賣、供應、使用都違法。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
提高禁止吸菸年齡至20歲,供應或販賣菸品給未滿20歲者最高罰新臺幣25萬元。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
出國勿帶電子煙、加熱菸回臺,違者依菸害防制法處新臺幣5萬至500萬元。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
電子煙及加熱菸無助於戒菸與減害,年輕拒菸3不政策-不推薦、不嘗試、不購買。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
大口呼吸無菸空氣,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