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3年度高雄市公寓大廈外牆飾材修繕補助實施計畫」辦理。
二、受理申請期間:自公告之日113年4月9日起至113年12月2日止,本補助案件累積金額達預算額度時,工務局得公告停止補助之申請;但工務局另有預算得支應時,得公告延長受理補助申請,補助迄預算用罄為止。
三、補助項目:建築物外牆(混凝土、金屬板、帷幕牆)或其飾材(磁磚、石材、清水面、洗石子、抿石子、斬石子等泥作飾面)因已出現隆起、破損、裂縫、位移及剝落等劣化狀況,並委託開業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應使用原材質或類似材質於當年度完成修繕者得就已修繕範圍申請補助,惟裝設防護網、敲除劣化外牆飾材或使用水泥砂漿、防水漆、塗漆或外牆美觀等類似者非屬本補助實施計畫之修繕行為不予補助。
四、資格條件:本市非公有建築物使用執照發照日期於97年12月31日(含當日)前為地上6層以上之公寓大廈,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完成報備之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提出申請。
五、補助金額上限:
(一)補助費用依實際修繕金額覈實補助,單價以最高新台幣3,500元/平方公尺,及總補助金額以最高15萬元為上限。
(二)同一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於申請期間以申請一次為限。
六、申請文件、相關補助資訊及詳細內容可至「本局建築管理處」網頁右方圖示-「113年度高雄市公寓大廈外牆飾材修繕補助專區」(網址:https://build.kcg.gov.tw/)查詢及下載,歡迎符合資格的大樓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把握機會踴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