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警報的目的是在地震可能致災的情況下強制告警,因此一直採用比較高的發布門檻。
不過考慮到大地震可能造成的影響,氣象署將在 113年9月1日新增發布條件,更周全地守護大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我們先來複習一下原本的國家級警報條件:
✅「預估」地震規模 5.0 以上,並且 ✅縣市地區「預估」震度達 4 級以上。
但是,考量到規模 6.5 以上的大地震通常伴隨較大的低頻能量及較長的搖晃時間,可能對高樓層造成威脅。為了針對強震加強預警,因此新增了發布條件,即:
✅「預估」地震規模 6.5 以上,並且 ✅縣市地區「預估」震度達 3 級以上,
只要規模、震度符合其中一種發布條件,就會發送災防告警細胞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