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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業務相關諮詢

    耕地租佃爭議調解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6-03-23 14:09
    • 諮詢項目: 耕地租佃爭議調解
    • 申請要件: 租約耕地爭議之出租人與承租人。
    • 應備書表或證件:
      一、申請書。
      二、耕地租約書、繳納地租收據影本或其他可資證明耕地租賃證明文件。
      三、調解標的物之土地登記簿謄本。
    • 處理期限: 一週內(本區未設立耕地租佃委員會,由民政課受理申請後,轉報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處理)。
    • 承辦單位: 民政業務
    • 諮詢電話: 07-8122260#228
    • 備  註:
      一、申請人不能自行填寫申請書時,可由承辦人依據申請人之口述代行填寫。
      二、應備書表請至「表格下載」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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