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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業務相關諮詢

    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事項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6-03-23 13:59
    • 諮詢項目: 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事項
    • 申請要件: 應備書表或證件:
      一、申請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成立管理委員會):
      (一)申請報備書。
      (二)申請檢查表。
      (三)基本資料表。
      (四)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
      (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記錄(含簽到簿)。
      (六)區分所有權人名冊(含地址、區分所有權比例)-訂有規約者,得檢附之。

      二、申請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成立管理負責人):
      (一)申請報備書。
      (二)申請書檢查表。
      (三)基本資料表。
      (四)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
      (五)區分所有權人名冊(含地址、區分所有權比例)。
      (六)區分所有權人推選負責人名冊。
      (七)推選公告。

      三、改選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
      (一)申請變更報備書。
      (二)申請變更檢查表。
      (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記錄(含簽到簿)。
      (四)區分所有權人名冊(含地址、區分所有權比例)。
      (五)管理委員會請紀錄(含簽到簿)。
      ※以上文件,請加蓋管理組織章或騎缝章。
    • 處理期限: 7天
    • 承辦單位: 民政業務
    • 諮詢電話: 8122260-266
    • 備  註: 應備書表至「表格下載」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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