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役政災防業務相關諮詢

    延期入營申請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02-14 09:48

    申請要件:請依「修正徵兵規則第29條附件」規定辦理。

    http://www.nca.gov.tw (內政部役政署網路)

    應備書表或證件:

    一、 身分證、印章及應繳證明文件。

    二、 徵集令交還。

     

    處理期限: 三天內轉送兵役處複核

    承辦單位: 役政災防課

    諮詢電話: 07-8122260#220 / 07-8152144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