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要件:服役役男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家屬人數,每人每月未達內政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布當年最低生活費,且家庭財產未逾一定金額者。
應備書表或證件:
一、 戶口名簿。
二、 全戶最近1年各類所得及財產歸戶清單。
三、 役男家屬如有身心障礙者需附身心障礙證明,如有重大傷病
需附重大傷病證明。
四、 役男家屬在學者,附學生證影本。
五、 郵局帳號影本。
處理期限: 收件後函報高雄市兵役處複核
承辦單位: 役政災防課
諮詢電話: 07-8122260#222 07-815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