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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政災防業務相關諮詢

    後備軍人獨子緩召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02-14 09:56

    申請要件:

    一、 無兄弟姊妹。

    二、 生(養)父或母年逾60歲或死亡。

    三、 每年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止受理申請。(以當年度公告為主)

    應備書表或證件:

    一、 身分證、印章。

    二、 戶籍謄本(全部家屬現戶、父母結婚記事全戶原始設籍謄本)。

     

    處理期限:30分鐘

    承辦單位:役政災防課

    諮詢電話:07-8122260 # 220 07-8152144

    備註:每年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受理申請或退伍一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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