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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年種稻、轉(契)作及生產環境維護措施申報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10-30 09:56

    🌾114年種稻、轉(契)作及生產環境維護措施申報🌾
    🍀申報日期:114年01月02日至114年02月08日
    🍀補申報日期:114年06月01日至114年06月30日
    🍀申報地點:小港區公所(或任一區公所)
    🍀補申報地點:同前次申報公所
    🍀申報時請攜帶:
     (一)申請人身份證正本及印章
     (二)土地權狀正本或3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
     (三)申請人小港農會存摺
     (四)有效期限內租約正本
    ☘️備註:
    ※本所受理時間:上午8點至12點及下午1點半至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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