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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信箱

    高雄市小港區公所意見信箱

    電子信箱:ksg0001@kcg.gov.tw,歡迎來信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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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情內容注意事項

    建議留下您的姓名與聯絡電話,以利本所盡快處理。

    本所與回覆時間與處理規則

    回覆時間

    屬本所管轄者,辦理時間為7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若因案情複雜,致未能於規定日期內辦結,得辦理展期。

    處理規則

    1.若案件非屬本所權管,本所將函請高雄市政府相關局處處理。

    2.本所將以E-mail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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