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小港區公所意見信箱處理規則與回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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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意見信箱郵件處理規則及回覆時間、方式: 陳情內容屬本所管轄者,辦理時間為7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若案件非屬本所權管,本所將函請高雄市政府相關局處處理,若因案情複雜,致未能於規定日期內辦結,得辦理展期。本所將以e-mail回覆。